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统计上报高校干部、教职工离开吉林省情况相关数据的通知》中“对于1月27日之后离开吉林省的干部和教职工,要由学校批准,并将人员姓名、去向、事由、起止时间报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行日期、出行目的地(具体到市县区)、出行事由、出行方式(飞机航班号、火车车次及座位号、乘用车车牌号等)、返程日期、目前身体状况、联系方式、是否途径湖北或武汉地区等内容,经教职工本人确认无误、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30012
ICP:吉ICP备:05005993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1013号